保山中心城市大柱山供水工程環境影響評價
公眾參與第一次公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規,該項目建設必須開展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按照《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辦法》的規定,現將本項目在開展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期間,必須履行發布的“公眾參與”有關信息公告如下,并征求公眾相關意見。
一、項目名稱
保山中心城市大柱山供水工程
二、項目概況
保山中心城市大柱山供水工程位于保山市隆陽區板橋鎮小永村,建設內容及規模主要為:(一)引水工程:設計大柱山隧道引水規模5萬立方米/天,主要實施引水泵站、揚水管道、調蓄水池等建設工程;配套建設泵站管理用房以及電力、監控系統等附屬設施。(二)凈水廠及管網工程:新建大柱山凈水廠1座,供水規模4萬立方米/天,并設置包裝飲用水廠房1座,年產包裝飲用水3.1萬噸;新建2根DN500原水輸水管道,單根長度1.1千米。管網工程包含板橋、金雞片區共計建設DN150~DN500給水管約103.3km,北城區共計建設DN150~DN500給水管約71.0km。
三、項目建設單位基本情況
保山瑞源水務投資有限公司,楊工,聯系電話18214667214
四、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單位基本情況
云南清藍源環??萍加邢薰?,楊工,聯系電話0871-65818535
五、項目環境影響審批部門
審批部門:保山市隆陽區生態環境局
六、開展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內容
工作程序為三個階段,各階段主要工作內容如下:第一階段為準備階段,以收集和研究有關文件與資料為主,并作初步工程分析與環境質量現狀調查,識別和篩選重點污染和評價因子,確定評價專題和重點等工作內容,擬定評價工作方案或大綱;第二階段為正式工作階段,按照評價工作方案,主要進行項目工程分析和進一步的環境質量現狀調查(含必須開展的環境質量現狀監測),并作環境影響預測和評價,以及征求公眾意見、匯集和調查項目建設可能生產的社會環境問題、提出解決辦法;第三階段為報告書編制階段,主要是匯總和分析第二階段工作所獲得的各種相關信息,得出建設項目環境合理性和可行性結論,完成環境影響報告書的編制。其中公眾參與將貫穿始終。
七、項目公示征求公眾意見內容
公眾對象:本項目參與調查公眾對象為與項目相關的黨政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及項目周圍的居民。
公示調查內容:1、對項目區環境質量現狀的滿意程度(若有不滿意,請說明原因)。2、對項目建設的知情程度(知道或了解項目建設的工程概況和信息途徑)。3、對項目建設可能造成環境影響利弊關系(具體的有利和不利影響)。4、對項目建設的支持態度(若不贊成項目建設,請說明理由)。5、對項目建設的環境保護要求和建議。6、對環境保護行政部門審批項目的要求和建議。
八、公眾對項目提出意見的接收方式
公眾在了解本項目建設有關情況后,可通過信函、傳真、電子郵件或其它等方式,向建設單位、承擔環境影響評價單位、負責審批環境影響報告書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提交相關環境保護意見。
九、項目公示征求公眾意見日期
本項目征求公眾意見的期限為: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的10個工作日內。
保山瑞源水務投資有限公司